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贾琦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2015年11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7年9月正式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现任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还担任多家企事业法律顾问。
贾琦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同时在经济类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他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20年11月获徐州市律师协会“麦田计划”青年律师训练营第三期辩论赛决赛“最佳辩手”和“最佳团体奖”;2021年9月获宿州市律师协会首届律师辩论赛“团体一等奖”;2021年10月获宿州市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最佳团体奖”;2022年2月被评为砀山县“优秀律师”;2022年5月被聘为砀山县公共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库成员,还被评为“安徽省县域律师领军人才”,受聘为“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宿州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等。
贾琦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至今零投诉,收获数十面锦旗,深受当事人好评。同时,他还注重维护律师行业整体形象,认真做好传、帮、带,带领培养律所新进青年律师。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2018年8月,货车司机李X受同案犯林某安排,驾驶货车运输一批假冒伪劣卷烟至指定地点,卸货时被当场查获,涉案伪劣卷烟销售金额为人民币六十余万元,公诉机关指控其犯销售伪劣产品罪。核心争议点在于如何为被告人争取从轻量刑。贾琦律师作为辩护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但重点围绕量刑情节展开辩护,提出李X系从犯、犯罪未遂、具有坦白情节、无犯罪前科、主动退赃、悔罪态度良好,还提交了李X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多次主动参与运输医疗及生活保障物资前往疫情重灾区的关键证据。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李X具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判决其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8年8月,被告人王X在信阳市注册成立文化传播公司,以赠送小礼品吸引老年人登记信息,推销字画及纪念币,宣称所售字画具有高升值空间并承诺回购。2020年疫情发生后公司注销,多名被害人报案,公司共向23名老年被害人销售字画、纪念币,销售金额总计106万余元,公诉机关最初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核心争议点在于公司经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罪名的认定。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定罪量刑,两被告人不服上诉,案件发回重审。重审阶段,贾琦律师作为王X的辩护人之一,提出鉴定程序违法、主观目的不符、被害人认知状态等核心辩护意见。重审法院采纳了部分意见,认定王X、成X构成集资诈骗罪而非诈骗罪。王X系主犯,但鉴于其坦白、退赔部分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成功将指控的“诈骗罪”(量刑十年以上)变更为“集资诈骗罪”并大幅降低刑期。
2023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项X、李某及秦某利用部分被害人违法情形且害怕报警的心理,通过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项某、李某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47000元,秦某参与其中部分犯罪,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4000元,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三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罪。核心争议点在于为秦某争取从轻处罚及适用缓刑。贾琦律师和唐怀池实习律师担任秦某的辩护人,确认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基于秦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主观恶性及涉案金额相对较小、已退赔并获谅解等情节,制定争取缓刑的辩护策略。最终,法院判决秦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
结尾:贾琦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未来,贾琦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