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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之上:何小艳律师力挽租赁纠纷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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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9 · 1198人看过
导读:法庭内气氛紧张,原告覃XX起诉被告索要租金67500元。双方围绕租赁协议、土地回收补偿等问题各执一词。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何小艳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在这场激烈的法律对决中沉着应对,为被告据理力争。
法庭之上:何小艳律师力挽租赁纠纷狂澜

风暴中心的冷静身影

法庭上,气氛剑拔弩张。原告覃XX一脸急切,要求被告支付租金67500元。被告方,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的何小艳律师神情镇定,目光坚定,仿佛早已洞悉这场租赁纠纷的全貌。

租赁风云的起源

故事要从2017年4月20日说起,原告覃XX与被告签订了《租赁协议书》,将自己拥有的国有土地及地上厂房、构筑物等整体出租给被告经营使用。2021年4月20日,双方又重新签订了《租赁协议》。然而,2021年3月,因原告儿子覃XX经营木制品需要场地和挂靠公司,三方协商后,被告把租赁场地转租约600平方米给覃XX,租金由覃XX直接交原告,覃XX挂靠在被告公司名下经营。

土地回收引发的纷争

2022年6月30日,原告持有的国有土地被政府收回。政府征地部门向被告公司支付了搬迁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384799.8元。此后,原、被告及覃XX三方就补偿款、租金等问题多次协商,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法庭上的激烈交锋

在法庭上,何小艳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被告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她指出,2022年4月13日,被告经营的厂房被下闸断电,此后处于停产停业状态并开始搬迁,原告出租的厂房未能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协议书》实际履行至2022年4月13日。而且原告因土地及附属设施被收回获得了多项补偿款,再主张2022年4月13日之后的厂房租金既无法律依据,也显失公平。

尘埃落定的判决

最终,法院采纳了何小艳律师的部分观点,认定原、被告2017年4月20日签订的《租赁协议书》合法有效,被告应按照约定和实际租赁情况支付2022年1月至4月12日租金42492元,扣除原告收取的20000元押金后,被告尚应支付原告房屋租金22492元。这场租赁纠纷在何小艳律师的努力下,有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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