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完工后的欠款困局
委托人完成磷矿注浆项目施工,项目也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可相对方仅支付部分款项,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委托人陷入了工程款被拖欠的困境,无奈之下委托刘俊宏律师向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抽丝剥茧的证据梳理
刘俊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介入案件。面对相对方对结算金额提出异议,以案涉项目未正式竣工验收、“背靠背”付款条款未成就等理由抗辩,刘律师逐一核对进场施工邀请函、物资采购合同等核心证据,确认双方合同履行情况和结算金额。重点整理验收会议纪要等证据,证实项目已于2024年6月7日验收合格。针对“背靠背”付款条款,指出相对方怠于履行催款义务,案涉最终付款条件已成就。同时,整理委托人维权费用票据,证实费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激烈交锋的庭审现场
2025年3月18日第一次开庭,委托人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法院安排4月8日第二次公开开庭。庭审中,刘俊宏律师就案件事实、证据效力、法律适用等核心问题发表详细且专业的代理意见,针对相对方的各项抗辩理由逐一有力反驳,清晰阐述相对方拖欠工程款的事实依据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尘埃落定的胜诉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刘俊宏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相对方需支付委托人材料款、劳务费及利息,承担律师费、部分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本次诉讼成功为委托人追索到欠付的工程款及相关损失,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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