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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内再陷诈骗泥潭,律师助力重燃希望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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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9 · 1446人看过
导读: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背后都隐藏着一段曲折的人生故事。今天,让我们走进李吉强律师经办的一起诈骗案,感受法律在人物命运转折中的救赎力量。
缓刑考验期内再陷诈骗泥潭,律师助力重燃希望之光

专注专业,守护正义

李吉强律师,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他始终秉持“专业、勤勉、尽责”的职业理念,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李律师深耕刑事、经济、交通事故领域,尤其在刑事案件方面经验丰富。他坚信法律不仅是维护权益的工具,更是平衡利益的尺度,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精准、务实、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缓刑再犯,身陷囹圄

2023年4月至5月,无业的L某虚构“做X事”“金首饰开光”等事由,骗取被害人W某104,664.8元。L某曾在2023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此次犯罪发生在缓刑考验期内。2024年8月,L某被刑事拘留,后被依法逮捕公诉机关认为L某构成诈骗罪,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若退赃退赔并缴纳罚金,建议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若未退赔,则依法判处。

温情辩护,法律救赎

李吉强律师团队接手此案后,展开了多方面的辩护。他们指出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坦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L某虽因经济条件未能退赔,但多次表示深刻忏悔,羁押期间表现良好;考虑到前罪已判处缓刑,本次犯罪属于漏罪,请求法院在数罪并罚时充分体现从宽政策。

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L某构成诈骗罪。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撤销前罪缓刑部分,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与前罪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同时责令L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这起案件中,李吉强律师精准适用法律,为L某争取到了从宽处理,较同类案件平均刑期降低3-6个月。在当事人无法退赔的情况下,强调其悔罪态度,避免了“唯结果论”的机械量刑,为L某争取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人物命运转折中的温情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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