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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刑事辩护律师郑勇:专精网络及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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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64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郑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14人 执业18年
律所: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3420091024309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881587691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郑勇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办理了数百件贪污、受贿、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卖运输毒品等特、重大刑事案件,对案件判断准确,对证据分析透彻,法庭辩护有理有节,许多案件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不予起诉或被判处缓刑,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一个刑事辩护律师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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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郑勇自2009年起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专注刑事辩护。如博某抢劫杀人案二审改判无罪;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侦查阶段使其不被批捕。

刑事辩护背景

郑勇2009年开始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34200910243091。服务地区为四川凉山,至今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主要客户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

抢劫杀人案逆转

在博某抢劫杀人案中,博某为被告。争议焦点在于博某是否实施了抢劫杀人行为。郑勇作为被告代理人,与辩护团队紧密协作。在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仍然认定有罪的不利情况下,深入分析证据,从案件细节入手,寻找证据漏洞。在二审中提出有力辩护意见,最终二审直接改判博某无罪,成功逆转败局。

滥伐林木案不起诉

在吴某滥伐林木案中,被害人吴XX控告吴某等人砍伐其承包地果树,吴某为被告。争议焦点是吴某等人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郑勇作为被告代理人,先向公安机关提出吴某等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法律意见,未被采纳。公安机关报捕后,又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公安机关直诉后,提出涉案林木并非《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及犯罪主体不适格等法律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起诉。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并召开听证会,作出对吴某等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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