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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合同与保险纠纷律师马学兵:擅解多类民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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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668人看过
导读:马学兵自2023年执业于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专注合同、保险等纠纷。如在服务合同纠纷中,帮委托人全额追回1680元私教课费;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里,为投保人获赔8万余元,减少损失。

处理服务合同纠纷

马学兵2023年开始执业,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客户,工作侧重诉讼与非诉结合。在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委托人张X(化名)与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私教课程,支付2520元。因专属私教王X离职,张X法定监护人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遭公司拒绝。此案件争议焦点为私教离职后,委托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剩余课程费用。

马学兵作为被告代理人(此处从委托人角度,实际是为委托人争取权益),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结合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诉讼思路,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佐证双方服务合同关系、费用金额及被告违约事实。面对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及时与法院沟通。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解决车辆保险纠纷

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方面,张X(化名)为其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驾驶车辆通过顺风车搭载乘客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此案件核心争议在于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是否改变车辆非营业使用性质,保险公司能否据此免责。

马学兵作为被告代理人(此处从投保人角度,实际是为投保人争取权益),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构建核心辩护逻辑。指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接单时间、路线与上下班通勤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取消平台订单但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未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有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建议另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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