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调解
俞雯律师专注于房产纠纷领域,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徐XX、王某某起诉被告胡XX、谭XX,要求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支付违约金等。俞雯作为被告胡XX、谭XX的代理人,在法院主持调解过程中,积极分析案情,与原告方进行沟通协商。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调解策略,提出符合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原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避免了被告面临高额索赔,促成了双方和解。
租赁纠纷代理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租赁纠纷案件中,原告马鞍山市XX诉被告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要求归还租赁物、支付租金并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俞雯作为被告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石XX不服上诉后,仔细研究案件证据,如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等。她依据这些证据,在二审中有力地证明了石XX与章XX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章XX的行为未超出委托范围。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明确了相关责任应由石XX承担,维护了被告章XX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预售纠纷
在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及第三人江苏XX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俞雯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告主张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被告则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XX公司涉嫌犯罪,并主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俞雯在庭审中,围绕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表见代理、合同效力、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条款,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原告争取权益。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向原告交付商铺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虽然驳回了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但整体上保障了原告成功收房的核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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