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经济纠纷
王芳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经济纠纷相关案件就达600余件,特别是买卖合同案件占比约80%。她的主要客户包括个人和企业,工作方式既涉及诉讼也包含非诉。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在经济纠纷领域展现出较强的处理能力。
代理劳务受害纠纷
在“脚手架断裂致伤案”中,原告韩XX自2019年受被告王XX雇佣,2021年12月9日在施工时因脚手架断裂摔伤,构成十级伤残。韩XX向永清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X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8062.1元。
王芳律师作为被告王XX的代理人,在一审时提出多项抗辩。责任划分上,指出韩XX自身存在操作过错,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损失数额方面,认为韩XX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垫付费用上,王XX主张已垫付42000元,而韩XX仅认可37000元,王芳律师当庭表示将举证证明实际垫付金额;因果关系上,提出韩XX的伤情并非完全因案涉施工事故导致,应按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扣除60%的损失金额。一审法院判决王XX赔偿韩XX98590元。
王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王芳律师继续代理。上诉中提出一审认定垫付金额错误、韩XX伤情与案涉事故无唯一因果关系、误工费和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等理由。二审中,王芳律师提交了录音、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新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王XX实际垫付42000元。最终二审法院维持责任比例,纠正垫付金额后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为王XX减少了5000元的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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