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执业背景
李小龙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服务于安徽合肥地区,是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承办刑事案件近100件。其服务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不同类型的当事人,工作方式以诉讼为主,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辩护服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当事人为上海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XX,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被起诉。争议焦点在于朱XX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李小龙律师作为被告朱XX的辩护人,分析案情后,发现朱XX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公司已补缴税款。律师依据此情况制定策略,适用相关法律,在庭审中强调朱XX的自首和补缴税款行为,争取从轻处罚。最终,朱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成功为被告争取到缓刑结果。
污染环境罪等案
当事人为临沂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XX等,被指控犯污染环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时涉及民事赔偿。争议焦点众多,如徐XX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污染环境行为是否情节严重、各被告人是否为从犯、李XX是否明知收购货物系犯罪所得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环境污染损失金额等。李小龙律师作为被告李XX的辩护人,详细分析证据,针对每个争议焦点制定应对策略。在认定危险废物重量、判断被告人主观明知等方面,精准适用法律进行辩论。在民事赔偿部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被告争取合理的赔偿责任。最终,李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相比最初指控,减少了刑期和赔偿金额,体现了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的专业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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