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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不想离,撤销申请要带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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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412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撤销离婚申请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若遗失回执单,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询。经核实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出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离婚冷静期不想离,撤销申请要带哪些证件

离婚冷静期,本是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慎重做决定的缓冲时间。但在这期间,不少人经过思考,觉得还是不想离婚了,想撤销离婚申请。可这撤销申请不是口头说一声就行,还得带上必要的证件去相关部门办理。那具体要带哪些证件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一、了解撤销离婚申请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了,是可以撤销离婚申请的。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登记,进入冷静期后,小张后悔了不想离,他就可以在冷静期内去撤回申请。

二、撤销申请所需的主要证件

1.本人的身份证。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通过身份证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比如王女士要撤销离婚申请,她就必须带上自己有效的身份证,工作人员会通过身份证上的信息确认是她本人来办理业务。

2.《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这是当初申请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申请人的一个凭证,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已经受理了双方的离婚申请。没有这个回执单,可能会影响撤销申请的办理。像赵先生去撤销申请时,一开始没找到回执单,工作人员就无法马上为他办理,后来他回家找到后才顺利撤销。

三、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除了带齐证件,还需要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这个申请书是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规范表格,申请人要如实填写自己和配偶的基本信息,以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原因等内容。填写时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果填写错误或不完整,可能会导致申请不被受理。比如孙先生在填写申请书时,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填错了,工作人员发现后让他重新填写,才完成了撤销申请的手续。

四、婚姻登记机关核实与确认

申请人带齐证件和填好申请书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工作人员会核对身份证信息与申请书上的信息是否一致,查看《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真实性等。核实无误后,会发给申请人《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至此,离婚登记申请就成功撤销了。比如周先生和妻子一起去撤销申请,工作人员经过仔细核实后,给他们发放了确认单,他们的婚姻关系就还是处于存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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