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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云南丽江刑事与民商律师榜单,擅办多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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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415人看过
导读:田百川律师自2021年起执业,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在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婚姻家事、遗产、合同和劳动纠纷;刑事领域,他曾为涉嫌聚众斗殴罪的未成年人罗XX辩护,成功为其争取到缓刑判决,展现了专业能力。

律师基本信息

田百川律师就职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自2021年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其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他有着良好的教育背景,拥有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

执业领域与案件数量

从业以来,田百川律师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在这两个领域,他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在民事案件中,他善于梳理复杂的法律关系,能够精准把握争议焦点,进而为当事人制定高效的诉讼与调解方案。而在刑事案件中,他秉持罪刑法定原则,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多维度切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他擅长的具体领域包括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以及刑事辩护等。

社会职务

田百川律师不仅在专业领域有所建树,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他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这表明他在当地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责任感。

典型案例: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辩护

在2025年,田百川律师担任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相约打架。双方各自邀约人员到场,期间发生了一系列冲突。在冲突中,杨XX、何某某、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其中杨XX持刀砍伤杨XX头部,何某某持刀砍伤杨XX左肩部,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本次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罗XX于2023年8月24日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经民警电话通知,他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调解,罗XX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3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XX作为积极参加者,与同行持械人员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同时指出,罗XX系从犯,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根据认罪认罚等情况调整量刑建议或适用缓刑

田百川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对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护原则的深刻理解。接受指派后,他多次会见被告人罗XX,详细了解其参与案件的全过程、作案背景及主观心态,确认其系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同时,他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自首情节、赔偿谅解等核心细节,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明确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

庭审中,田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论证了被告人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着重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结合罗XX缺乏监管、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田百川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罗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较弱,且因缺乏监管、受朋友邀约参与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在共同犯罪中,罗XX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其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这一判决既依法惩处了违法犯罪行为,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又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而在这个过程中,田百川律师全面履行辩护职责,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他不仅专注于辩护工作,更注重对被告人的教育与引导,耐心向罗XX讲解法律后果,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同时,他积极沟通罗XX的法定代理人,推动家庭、司法形成合力,帮助罗XX回归正途。

总之,田百川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民商事纠纷解决和刑事辩护领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也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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