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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司“跑路”,律师追股东担责为业主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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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286人看过
导读:原告唐XX与包租公司签合同后,公司自2019年12月起违约且“空壳”化。郭寿瑶律师调查后追加股东为被告,主张股东担责。法院采纳意见,判决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为业主挽回损失。
包租公司“跑路”,律师追股东担责为业主挽损

唐XX满心期待着包租公司按时支付租金,改善生活。然而,自2019年12月24日起,租金和物业费等费用没了踪影,公司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逃避债务,唐XX陷入租约到期却收不回款项的困境。

深入调查,锁定关键

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600件,在债务执行等领域经验丰富。面对此案,她没有局限于起诉空壳公司,而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工商档案和股权变动。发现被告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原股东黄XX在合同履行和债务产生期间将股权转给邱XX,且两人均未实际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

策略调整,胜诉维权

郭寿瑶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回款,于是代表原告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打破公司“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庭审中,她依据《公司法》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黄XX和邱XX未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郭律师精准核算原告各项损失及逾期利息,主动调整计算标准确保合理合规。

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合同有效,公司违约,黄XX和邱XX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租金9500元、物业费等1723.17元及逾期利息,黄XX、邱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郭寿瑶律师成功为业主挽回全部经济损失,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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