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案件中,常常存在这样的情况:公诉机关的指控看似证据充分,但仔细推敲却可能存在诸多疑点。一些证据可能存在偏差,事实认定也可能出现误差,这就使得案件陷入复杂的局面。此时,一位专业且细致的律师介入就显得尤为重要。
深耕刑辩多年的专业律师
陈青友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是该所刑辩团队带头人。他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2005年至2018年任职于某县政府法制科,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执业期间处理过上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刑事、劳动纠纷以及合同纠纷。他习惯在案卷中仔细研究,结合法律、法规、当地政策和人情世故,为当事人寻找最优路径。
陈青友律师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会在案件每个阶段与办案人员提前沟通。他还善于学习和研究,庭审前会查找案例对比研究,庭审后总结心得。他常年参与法律宣传,为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多次参与律协举办的疑难案件研究。正是他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为众多案件带来了转机,而下面这起集资诈骗案就是典型例子。
迷雾:看似确凿的集资诈骗指控
山东省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胡X在2013-2016年期间,隐瞒资金用途,虚构经营理由,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骗取12名群众集资款37万元,用于高风险活动致损失400余万元,立案时还有25.72万元未偿还,认为其构成集资诈骗罪。
破局:证据审查发现关键漏洞
陈青友律师接受胡X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他围绕案件核心事实、证据效力及法律适用问题深入分析,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胡X存在非法占有集资款的主观故意。他结合书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指出胡X吸收存款的行为虽违反金融管理规定,但不符合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同时,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数额进行细致质证,提出数额异议。
胜诉:罪名改判与轻刑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实际吸收存款为36万元,并非37万元。胡X亲属主动代为退赔全部未偿还款项,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胡X构成集资诈骗罪,采纳了陈青友律师提出的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的辩护意见。最终,胡X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成功实现罪名改判与轻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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