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的邹炳昂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余件,专注于婚姻家事与刑事辩护双领域。他是中共党员,担任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等职务,秉持着“职业有热度,服务有温度”的执业理念。此次他带领团队处理的借名买房纠纷案件,就展现了其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实力和社会价值。
借名买房事实认定:本案原告王某某与第三人婚后借被告黄某某(第三人母亲)名义购买房产,后因离婚纠纷产生争议。邹炳昂律师团队全面梳理证据,通过7XX室高层退房及退款银行流水、4XX室洋房首付款支付凭证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最终采纳团队意见,认定借名买房事实成立,这一认定为后续维护当事人权益奠定了基础。
驳斥借款抗辩:被告及第三人主张购房款系偿还借款,邹炳昂律师团队通过细致的证据分析指出,被告所持借条系单方对账形成,转账情况与购房款无法对应,不能证明夫妻共同借款意思表示。法院采纳该意见,认定借贷关系不成立,有力地驳斥了对方的不合理主张。
维护夫妻财产权益: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房产为原告与第三人共有,案件受理费及诉前保全费由被告负担。邹炳昂律师团队的努力有效防止了被告试图侵占家庭重大财产的行为,维护了原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治在保障家庭财产安全方面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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