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炳昂律师,中共党员,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自2018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千余件,专注婚姻家事与刑事辩护领域。
案件委托与诉求
本案原告戴某某与被告梁某某婚后感情不和,戴某某委托邹炳昂律师团队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女儿由其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同时希望守住婚前财产与彩礼。
被告抗辩与应对
庭审中,被告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及彩礼返还等提出多项抗辩。邹炳昂律师团队全面梳理核心证据,针对车辆,用完整资金流向证据链证明是原告个人财产;对于车位,论证其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彩礼,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无需返还。
案件结果与意义
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并明确探望方案。认定原告名下轿车为个人财产,车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驳回被告返还彩礼请求。邹炳昂律师凭借专业的证据准备和法律论证,为当事人争取到全面有利结果,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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