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的邹炳昂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中共党员身份的他不仅是律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还是江阴市律师行业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他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余件,在婚姻家事和刑事辩护双领域深耕。此次他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充分体现了他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能力。
案件背景梳理
本案原告马XX与被告金某某于20XX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因感情破裂,马XX委托邹炳昂律师团队提起离婚诉讼。原告的诉求复杂,涉及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摊及婚前个人财产返还等问题。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孩子抚养权分配、房产及车辆分割、银行贷款偿还上。
财产状况分析
邹炳昂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财产状况,包括两套房产(一套婚前自建房、一套婚后商品房)、两辆轿车、红木家具嫁妆以及多笔银行贷款。这为后续准确把握双方核心诉求奠定了基础。
调解促成和解
邹炳昂律师在全面分析案情后,积极与对方及法院沟通。最终,案件通过调解圆满解决。在子女抚养方面,两个孩子分别由双方各自抚养一名,抚养费采用“两相抵扣”加差额支付的方式,男方每月支付次子抚养费3000元。婚前财产方面,女方嫁妆红木家具明确归女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婚后购置的商品房赠与两个儿子,待贷款还清后过户,两辆轿车分别归双方所有。债务责任划分清晰,双方各自名下债务各自负责偿还。
案件成果总结
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准予离婚,各项诉求得到妥善解决。这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避免了漫长诉讼程序对双方及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全面实现了女方的核心诉求,也体现了邹炳昂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深耕与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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