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还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丰富的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曾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江苏省司法厅、悉尼大学、台x政治大学等地积累阅历。硕士毕业后,俞雯便投身律师行业,主办和参与办理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涉案标的超过两百亿元,展现出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办案经验。目前,她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2024年加盟该所。
擅长领域
俞雯律师在房产纠纷领域深耕细作,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除房产纠纷外,她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也有所涉足。她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基础设施、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领域,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事合同纠纷等均有深入研究。
专业能力
俞雯律师具备多项专业能力证书,英语六级、雅思7分的成绩体现了她良好的语言能力,这有助于她处理涉外相关的法律事务。会计从业资格证则让她在涉及财务、经济类的法律案件中,能更好地理解和分析相关财务数据,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所获荣誉
俞雯律师获得了诸多荣誉。她曾是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展现出在青年律师群体中的优秀表现。还荣获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南京律师团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称号,多次前往电视台录制普法视频,通过生动有趣的普法小案例小故事向观众讲解民法典,为法治宣传做出了贡献。同时,她还是南京市鼓楼区青联委员、南京市房地产领军人才培训营成员,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中,原告马鞍山市XX诉称与被告石XX签订《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石XX未按时归还租赁物并支付租金。被告章XX委托俞雯等作为诉讼代理人。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的行为属代理行为,民事责任应由石XX承担,同时考虑到原告履约过程中的过错,对租金请求予以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等证据,可以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章XX的行为未超出委托范围,相关责任应由石XX承担。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俞雯律师在该案件中,凭借对证据的分析和法律关系的准确把握,为被告章XX成功免除了责任,体现了她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调解房屋买卖纠纷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徐XX、王某某起诉被告胡XX、谭XX,原告诉请被告协助将不动产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支付违约金等。俞雯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等。俞雯律师在该案件中,通过积极参与调解,帮助被告免于高额索赔并促成和解,解决了房屋买卖“查封过户”的僵局,展现了她在房产纠纷调解方面的能力。
解决购房款截留纠纷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原告主张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俞雯律师及冒某某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法院认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XX公司具有约束力,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俞雯律师在该案件中,通过对表见代理等法律规定的运用,为客户解决了购房款被渠道方截留的问题,最终助力客户成功收房,体现了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水平。
俞雯律师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展现出了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