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被告人陆XX因涉嫌诈骗罪被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达3.3万元,面临着较重的刑事处罚。
接受委托
陆XX伙同他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收购手机、电话卡架设GOIP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导致被害人郑XX被诈骗3.3万元。检察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陈俊宇律师接受委托,担任陆XX的辩护人,为其提供刑事辩护服务。陈俊宇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精准辩护
陈俊宇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定位辩护核心。他指出陆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存在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无犯罪获利,社会危险性较小,同时积极表示愿意退赔被害人损失。律师积极与检察机关、法院沟通,充分阐述当事人的悔罪表现及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理由,推动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
缓刑判决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陈俊宇律师关于从犯、认罪态度好、建议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的核心辩护意见。最终判决陆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实现了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的司法效果,帮助陆XX回归正常生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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