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岳XX等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主张二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适用法律错误,形势对被申请人某机械铸造公司极为不利。,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杨艳律师接受某机械铸造公司委托,参与再审审查程序。杨艳律师自2002年从事律师职业,执业至今十八年,专注于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仲裁实务经验。
锁定核心争议
杨艳律师接手案件后,快速厘清案涉借款、债务转移、担保的完整事实链条,锁定再审审查核心争议,即案涉90万元借款基础事实是否成立、债务转移是否合法有效、再审申请人的担保责任是否应予承担。针对性地构建抗辩思路,直击再审申请人主张的漏洞。
充分举证抗辩
在再审审查程序中,杨艳律师结合借条、转账凭证、各方协议等证据,充分证明案涉90万元债务系艾XX此前630500元借款的本息结算,苏X作为被申请人原法定代表人及独资股东,案涉债权已合法归属于被申请人;《转款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转移合法有效;《还款协议书》由再审申请人自愿签署,担保责任依法成立。同时,准确适用借款合同、债务转移、担保责任及民事诉讼再审审查的相关法律规定,逐一驳斥再审申请人的无理主张,清晰论证二审判决的合法性与正确性。
逆转战局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苏X与艾XX的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案涉90万元系此前630500元借款的本息结算,债权归属于被申请人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转款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转移合法有效;再审申请人未能举证证明《还款协议书》非自愿签署,其担保责任依法成立,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无不当。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岳XX等五再审申请人的全部再审申请,成功逆转战局,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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