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阳龙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自2023年踏入律师行业以来,他不断学习和钻研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他始终秉持“专业为基、责任为本、效率为先”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严谨认真,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社会责任方面,刘阳龙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活动。他曾担任昭通市盐津县、大关县等多地的法律顾问助理,协助处理行政纠纷、合同审查等事务,为当地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他还担任昭通市律师协会调解委员,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面为大家分享刘阳龙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民间借贷案件。原告浦X与被告钟X曾是邻居,被告因经营幼儿园资金周转和家庭开支等多次向原告借款,累计借款350000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却以各种借口拖延,2024年9月后原告难以联系上被告,被告还在幼儿园微信群聊中明确表示无力偿还欠款。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刘阳龙律师代理诉讼。
刘阳龙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本案多笔借款的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零散证据进行系统梳理,核实每笔借款的交付时间、金额、凭证对应关系,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他结合案件事实和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为原告设计了合理的诉讼请求,既明确主张了核心的本金偿还诉求,也依据法律规定提出了利息主张。
在庭审中,被告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刘阳龙律师到庭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并结合相关法律依据,就借贷关系的成立、被告的违约行为、利息的计算等核心问题向法院提出专业主张。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成立,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支持原告要求偿还350000元本金的诉请。关于利息部分,法院认定逾期利息起算点为原告起诉之日即2024年11月14日,且利息应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标准计算。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钟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浦X借款本金350000元,并支付相应逾期利息。
此案中,刘阳龙律师通过专业的证据梳理、精准的诉讼请求设计和庭审中的专业代理,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刘阳龙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这起案件也为民间借贷行为提供了实务指引,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刘阳龙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为基、责任为本、效率为先”的执业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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