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经验
王芳律师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现执业于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x81682,服务于廊坊、永清县等地。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在经济纠纷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特别是买卖合同案件占比约80%,具备深厚的实务经验。
劳务纠纷维权
在“脚手架断裂致伤案”中,原告韩XX自2019年起受被告王XX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2021年12月9日,韩XX在施工时因王XX提供的脚手架断裂摔伤,造成右跟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韩XX与王XX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后,向永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X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8062.1元。王XX在一审中提出责任划分、损失数额、垫付费用、因果关系等多项抗辩。一审法院认定韩XX合理损失98590元,王XX承担80%主要责任,判决王XX赔偿98590元。王X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责任比例,纠正垫付金额后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
争议焦点解决
此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众多,包括王XX作为雇主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及事故责任划分、一审认定的损失数额是否合理、王XX实际垫付医疗费用数额以及韩XX伤情与事故的因果关系等。在责任比例划分上,法院认为王XX作为雇主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较大过错,承担80%主要责任,韩XX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承担20%次要责任。对于损失数额,一审法院参照相关标准计算,二审予以维持。在垫付金额方面,一审因王XX证据不足采信37000元,二审王XX提交新证据后法院纠正为42000元。关于因果关系,王XX未提供有效证据,法院认定韩XX伤情与案涉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最终,案件得到合理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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