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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资深律师擅长疑难案件,成功办理传播淫秽物品罪不起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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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7 · 1143人看过
导读:沙璇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自2021年执业,现任职于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10年,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执行。曾成功为传播淫秽物品罪嫌疑人争取不起诉结果。其秉持尽心勤勉、严谨尽责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客户解决法律难题。
贵州资深律师擅长疑难案件,成功办理传播淫秽物品罪不起诉案

一、律师资质与背景

沙璇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201202111321991,任职于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同时,她还担任贵阳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等多个职务。从事法律工作10年里,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民商事诉讼案件上千起,为几十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务顾问,在法律实务方面经验丰富。

二、典型案例背景

本案中,被不起诉人吴X为成都XX局XX电力维修段原工作人员,因传播淫秽物品被贵阳市公安局XX分局行政拘留,后又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刑事拘留逮捕,之后被取保候审。吴X出于好奇、刺激等心理,将与被害人的性爱视频上传至色情网站,视频有一定的收藏量和热度,被害人还出现了重度抑郁症状,经鉴定送审的疑似淫秽视频均为淫秽物品。

三、辩护策略与成果

沙璇律师接手此案后,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积极与被不起诉人家属沟通。她发现被不起诉人具有初犯、坦白等情节,于是积极推动被不起诉人家属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时,引导被不起诉人认罪认罚。在庭审中,沙璇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充分阐述被不起诉人的从轻情节。最终,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但鉴于其具有初犯、坦白、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吴X不起诉。这一结果体现了沙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辩护策略。

四、第三方背书与客户群体

沙璇律师具有出色的业务能力。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企业的日常法律事务,沙璇律师都能以尽心勤勉、秉承严谨、坚守信念、精诚尽责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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