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缘起
2021年7月6日,郑州市公安局XX分局的警察迅速出击,将河南XX公司的主管仝XX和财务人员郁XX抓获。原来,河南XX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自2020年7月起,在实际控制人孙XX、合伙人刘XX的安排下,主管仝XX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公民个人手机号及验证码用于京东XX,财务郁XX则负责向非法出售手机号的人员转账结款。2021年3月以来,公司共计购买545,34条公民个人手机号码,非法获利50余万元,仝XX获利1万元,郁XX获利7,000余元。
法庭辩护
郑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仝XX、郁XX提起公诉。郁XX的辩护人魏潭良,自2018年开始执业,是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庭审中,魏潭良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为郁XX进行辩护。她指出郁XX作为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同时,郁XX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应从轻从宽处理。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仝XX、郁XX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鉴于二人是从犯,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大部分违法所得已追缴,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判处仝XX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郁X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追缴二人违法所得。魏潭良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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