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
戴雯雯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4408202311642419,自2023年开始执业,目前就职于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其服务地区为湛江,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荣盛广场16栋18201822室。执业至今,戴雯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秉持“心存至善,方能致远,任何一个案件都坚持做到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在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专业能力。
擅长领域广泛
戴雯雯律师擅长的领域较为广泛,涵盖合同纠纷、保险理赔、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行政诉讼等。不过,她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及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案件,此类案件在其承办案件中占比约8成,同时在婚姻家事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在庞X与吴川市XX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戴雯雯律师作为原告庞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XXXX年X月X日,庞X与吴川市XX公司签订《某华府商品房认购书》,约定了房屋的相关信息及定金等事宜。庞X支付了XX,XXX元定金后,以《认购书》上的单价与双方原本商定的单价不一致为由,向被告方提出异议,并要求退还定金,但被告拒不退还。
戴雯雯律师帮助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某华府商品房认购书》已解除,并判令被告返还认购金XX,XXX元,同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法院经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限被告吴川市XX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庞X返还定金XX,XXX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并需向原告径付。
解决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在陈X、蔡X、蔡X与中国XX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戴雯雯律师担任三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该案件于XXXX年X月X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判决,限被告中国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陈X保险赔偿金XXX,XXX元,驳回原告陈X、蔡X、蔡X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和被告按比例负担,被告负担部分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逐付原告。
戴雯雯律师在上述两个典型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展现了其在合同纠纷和保险理赔领域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她不断积累经验,致力于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随着执业时间的增长,相信她在法律领域会取得更多的成绩,为更多的案件带来公正的解决方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