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被河南省郑州市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这一判决让郁某陷入绝望,此时,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的魏潭良律师接受委托,为郁某展开二审辩护。
魏潭良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100件,尤其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等刑事辩护领域。她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力求为委托人拼尽全力。
二审辩护思路初定
魏潭良律师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发现一审认定郁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证据存在瑕疵。郁某作为公司财务人员,只是按照上级安排进行转账结款,对于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方式和用途并不清楚。而且,公司非法获利中郁某个人获利较少,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基于这些情况,魏潭良律师决定从郁某的主观故意和在犯罪中的作用等方面进行辩护。
关键证据与法律依据支撑
在二审中,魏潭良律师提交了新的证据,证明郁某在公司中的地位和职责,强调她并非主动参与犯罪,而是受他人安排。同时,她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指出对于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她还与法官进行了充分沟通,阐述了郁某的悔罪表现和再犯可能性低等情况。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魏潭良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对郁某的判决进行了改判,为郁某争取到了更有利的结果,成功实现了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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