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里,案件往往被错综复杂的证据所笼罩,事实认定如同在迷雾中摸索。2024年,当事人L某因诈骗罪被指控,且在缓刑考验期内,面临数罪并罚,情况复杂棘手。此时,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的李吉强律师介入此案。李吉强自202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等领域经验丰富。
证据梳理与情节挖掘
李吉强律师接到案件后,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他仔细查阅了堆积如山的案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发现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庭审中无异议。这些证据表明L某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坦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李吉强反复核对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确认诈骗金额的准确性,为后续辩护奠定坚实基础。
主观恶性与悔罪态度证据核实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L某的情况,李吉强律师前往羁押场所,与L某深入交谈。他了解到L某因年龄、文化程度及经济条件限制未能退赔,但多次表示深刻忏悔,羁押期间遵守监所规定,表现良好。李吉强还向监所工作人员核实情况,获取相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据充分体现了L某的悔罪态度,为辩护增加了有力砝码。
数罪并罚量刑平衡辩护
在庭审中,李吉强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精湛的辩护技巧,紧扣“认罪认罚”“坦白”等法定从宽情节,提出鉴于前罪已判处缓刑,本次犯罪属于漏罪,请求法院在数罪并罚时充分体现从宽政策,避免重复评价。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虽未完全采纳“降低刑期”的请求,但在公诉机关建议基础上,充分考量了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量刑结果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较同类案件平均刑期降低3-6个月,为L某争取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