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积累了超过6年的法律实务经验,累计承办案件超出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和民事相关案件达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实战经验极为丰富。
他的核心执业范围广泛,不仅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对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重大刑事案件有深入研究和丰富辩护经验,还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民事细分领域有着宝贵的实践。
在职业成就方面,陈俊全律师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还出任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陈俊全律师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1.蒙X寻衅滋事罪案(2023年)
简要案情/项目背景:2023年2月4日2时许,被告人蓝xx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XX“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韦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执,随后发生斗殴,造成蒙Xx、韦X等四人轻微伤。大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x、唐XX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核心争议点或办案/服务难点:公诉机关指控为聚众斗殴罪,而如何将罪名辩护为寻衅滋事罪是关键,且要为被告人争取从轻量刑及缓刑。
关键行动: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陈俊全律师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观点,指出本案起因系蓝xx酒后“无事生非”的挑衅行为,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满足刺激心理,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同时,提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并考虑其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
最终结果:法院虽仍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蒙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部分被告人如蓝xx、蒙Xx、韦X被适用缓刑。
2.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具体年份)
简要案情/项目背景: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核心争议点或办案/服务难点:如何证明林某某在主观上不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故意,以及在证据方面寻找突破点。
关键行动:陈俊全律师通过详细查阅案件卷宗,调查取证,与相关人员沟通,收集能够证明林某某主观不知情的证据。在庭审中,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辩论技巧,对公诉机关的证据进行有力质证。
最终结果:林某某获得不起诉决定。
3.陈某猥亵罪案(具体年份)
简要案情/项目背景:陈某被指控涉嫌猥亵罪。
核心争议点或办案/服务难点:在证据相对复杂,且社会舆论可能存在一定压力的情况下,为陈某争取公正的判决。
关键行动:陈俊全律师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对证人证言、现场证据等进行细致分析。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争取达成和解,同时在法庭上提出陈某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如主观恶性较小、初犯等。
最终结果:陈某获得缓刑判决。
陈俊全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刑事辩护及多个民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未来,他将继续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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