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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刑事及建工律师周文靖:擅办刑案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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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487人看过
导读:周文靖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案件上百件。在刑事案件中,为多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或从轻、减轻处罚;在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作为原告郑X的代理人,成功让村委会支付剩余工程款四十余万元及利息。
江西上饶刑事及建工律师周文靖:擅办刑案与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专长

周文靖律师是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上百件。他深耕刑事案件领域,以高度责任心与专业素养为多名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提供专业辩护服务。其主要客户包括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刑事辩护中,始终秉持“尊重事实、恪守法律”原则,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或从轻、减轻处罚等理想结果,展现出在刑事领域的深厚专业能力。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周文靖律师作为原告郑X的代理人参与案件。2016年4月,某村委会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招标,郑X中标后与村委会就工程不同部分签订《合同书》。郑X按约施工并完工验收合格,但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四十余万元经多次催讨未支付。郑X委托周文靖律师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周文靖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充分证据,包括证明合同关系的《合同书》、证明工程合格的验收报告单、证明结算价款的《竣工结算价汇总表》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在庭审中,针对村委会提出的“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律师准确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已达成结算协议,无需再进行造价鉴定,审计行为不影响法院对结算价款的认定,成功反驳被告不合理抗辩。

最终,法院判决某村委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郑X工程款四十余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负担,周文靖律师成功帮助郑X实现“收回剩余工程款及利息”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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