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产品质量 > 无锡合同纠纷律师钱飞:驳回产品质量索赔案

无锡合同纠纷律师钱飞:驳回产品质量索赔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176人看过
导读:钱飞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擅长合同、婚姻、债务等纠纷。在河北设备有限公司诉XX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中,钱飞作为被告代理人,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有力质证,成功让原告因举证不足承担不利后果,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无锡合同纠纷律师钱飞:驳回产品质量索赔案

执业背景概述

钱飞律师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5年,现任职于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是该所创始合伙人。他服务于无锡地区,累计承办案件超200件,在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尤其专精于合同案件。其服务对象涵盖个人与企业,工作方式既包括诉讼也涉及非诉,秉持“正义为本、诚信为纲、专业为器”的执业信条,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

处理产品责任纠纷

在河北设备有限公司(原告)与XX公司(被告)、浙XX公司(第三人)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称购买被告无缝钢管用于换热器,交付后钢管出现裂缝,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被告委托钱飞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

原告提交了营业执照购销合同、转账记录等多项证据,主张被告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且质量检验证明书虚假。钱飞律师对原告证据进行了细致分析和有力质证。对于原告提交的现场照片,钱飞律师指出不能证明所述产品由被告提供;对于陕西公司出具的罚款通知,认为真实性存疑且应由原告承担责任;对于微信聊天记录,要求疫情结束后当事人出庭陈述,并指出原告未提供产品标码,有理由相信勘验货物并非被告提供。

同时,被告方提交了与原告、第三人的购销合同、第三人的质量检验证明书等证据。钱飞律师通过这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的货物符合原告要求,不存在质量问题。例如,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被告提供的产品有喷码,但勘验货物无喷码痕迹,进一步说明勘验货物可能并非被告提供。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综合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及质证意见,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损失,应承担不利后果,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钱飞律师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有效的代理策略,成功为被告避免了可能的巨额赔偿,展现了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