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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合同纠纷律师钱飞:驳回产品质量索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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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687人看过
导读:钱飞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承办超200件案件,专长于合同、婚姻等纠纷。在河北设备有限公司诉XX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中,作为被告代理人,钱飞律师通过质证和辩论,使法院认定原告举证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展现了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无锡合同纠纷律师钱飞:驳回产品质量索赔案

执业背景

钱飞律师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200件案件,在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尤其专精于合同案件。他服务于个人与企业客户,工作方式兼顾诉讼与非诉。作为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他秉持“正义为本、诚信为纲、专业为器”的执业信条,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定制化的法律服务。

处理产品责任纠纷

在河北设备有限公司(原告)与XX公司(被告)、浙XX公司(第三人)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称购买被告无缝钢管用于换热器,交付后钢管出现裂缝,要求被告赔偿10万元经济损失。被告委托钱飞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

钱飞律师分析案情后,提出所涉案货物不是被告提供,被告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因货物是被告向第三人采购,申请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质证环节,钱飞律师对原告证据进行了有力反驳。对于原告提供的现场照片,指出不能证明产品由被告提供;对陕西公司的罚款通知,认为真实性存疑且应由原告承担责任;对微信聊天记录,强调原告未提供产品标码,不能证明货物是被告提供。同时,被告提交了与原告、第三人的购销合同、技术参数、第三人的质量检验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货物符合原告要求且不存在质量问题。

最终,法院认为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损失,应承担不利后果,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钱飞律师通过专业的分析和有效的辩论,为被告成功避免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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