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钱飞律师代理。钱飞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是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梁溪区金融委员会委员,擅长婚姻纠纷、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
2019年,河北XX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XX”)与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购买无缝钢管用于换热器。河北XX称钢管交付后出现裂缝,认为XX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给其和陕西客户造成巨大损失,于是起诉要求XX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XX公司辩称所涉案货物不是自己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追加浙江某X公司为第三人。浙江某X公司也表示经勘查现场产品无生产代码及标识,不能证明是自己生产提供的,且产品合格,不存在缺陷。
在庭审中,河北XX提交了营业执照、购销合同、质量检验证明书、转账记录等一系列证据。XX公司对部分证据真实性认可,但认为不能证明出现质量问题的货物是自己提供的。XX公司也提交了与原告、第三人的购销合同、质量检验证明书、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自己提供的货物符合要求。
钱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仔细审查双方证据,抓住关键问题,指出原告无法证明所涉货物是被告提供,也无法证明销售者存在过错以及货物破裂的形成原因。最终,法院认为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损失,应承担不利后果,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保留证据很重要: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合同、质量检验证明、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明确举证责任:在产品责任纠纷中,原告需要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被告存在过错以及自己遭受的损失等。如果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
合同约定要清晰:签订合同时,要明确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方式、退换货条件等内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结语
通过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在产品责任纠纷中,证据和举证责任至关重要。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要及时收集证据,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钱飞律师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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