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高志博律师代理。高志博律师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深耕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同时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也颇有建树。他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婚姻家庭团队主任,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
2024年1月20日4时许,一场重大交通事故震惊了哈尔滨。李X驾驶登记在L名下的小型轿车,与道路北侧树木碰撞,车辆严重损坏,李X及2位乘车人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经救治无效死亡。交警认定李X负全责。
原来,L把车租给了W,W又转租给李X。小X的父母H和R认为L和W租车时没查验驾驶证,将他们告上法庭,索赔827,715元。
高志博律师作为L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三点观点:一是L不知W转租给李X,不应担责;二是L已检验W驾驶证,W隐瞒注销和转租情况,责任在W;三是应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李X应负主要责任,L无责。
法院审理时查看诸多证据,明确事故和租赁过程。法院认为小X属“好意同乘”,自身有过错。L把“非营业”车出租且未审查资质,W转租也未审查,虽李X是主责人,但已死亡,L和W需担责。
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赔偿责任,L只需赔偿83,211.50元,帮L大大减少了损失。
法律干货
1.租车审查:出租车辆时,一定要仔细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确保其具备合法驾驶资格,避免因疏忽导致担责。
2.转租问题:明确禁止车辆转租,若允许转租,要对次承租人进行资质审查。同时,及时了解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
3.“好意同乘”:搭乘人也有义务审查驾驶人资质,并尽到提醒义务,否则自身存在过错,需承担一定责任。
结语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不要慌,合理运用法律武器能维护自身权益。高志博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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