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刘振宇2019年起在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于开封地区。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50件,在刑事案件、工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均有涉足,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其主要客户包括个人与企业,工作方式诉讼与非诉并重,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聚众斗殴案代理
在“X聚众斗殴二审判决”案中,当事人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X,原公诉机关是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争议焦点在于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是否合理、李X是否应承担主要责任以及原判量刑是否过重。刘振宇作为被告李X的辩护人参与此案。
在分析案情时,刘振宇仔细研究了侦查阶段李X的供述、现场监控视频、多名证人证言及同案犯供述等证据。他发现,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李X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李X驾车冲撞对方事发突然,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基于此,他制定了为李X辩护不构成持械斗殴的策略,并选择适用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论证。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刘振宇的辩护意见,认定一审法院认定李X具有持械聚众斗殴情节不当,导致量刑有误,依法予以纠正,撤销了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的原判决,并对李X重新量刑。这一结果展现了刘振宇在刑事辩护中精准分析案情、合理运用法律的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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