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贾琦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2015年11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7年9月正式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的核心执业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同时在经济类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贾琦律师获得众多荣誉,2020年11月获徐州市律师协会“麦田计划”青年律师训练营第三期辩论赛决赛“最佳辩手”和“最佳团体奖”;2021年9月获宿州市律师协会首届律师辩论赛“团体一等奖”;2021年10月获宿州市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最佳团体奖”;2022年2月被评为砀山县“优秀律师”;2022年5月被聘为砀山县公共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库成员,还被评为“安徽省县域律师领军人才”,担任“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宿州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等。
贾琦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至今零投诉,收获数十面锦旗,深受当事人好评。他还注重维护律师行业整体形象,不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认真做好传、帮、带,带领培养律所新进青年律师。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周X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20162018年期间,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周X与吴某、谢X、陈X(已故)等人,以共同投资举办“中国新歌声”等系列明星演唱会为由,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周X涉案数额巨大。核心争议点在于周X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故意以及如何认定其诈骗数额。贾琦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深入分析全案证据,认为周X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有一定夸大宣传但项目曾初步接洽筹划,主观上无“非法占有”全部款项故意;案发前已归还绝大部分款项,社会危害性小;在其他共同犯罪中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有限。庭审中贾琦律师提出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情节也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周X构成合同诈骗罪,但诈骗数额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
全国首起基因检测诈骗案:,案件中被告人被控基因检测诈骗。贾琦律师在办理此案时,通过深入研究案件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运用专业的法律策略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最终被告人获得缓刑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浙江特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被指控销售伪劣产品。贾琦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收集有利证据,在庭审中为被告人进行有力辩护。最终被告人获得缓刑结果,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合同纠纷领域
代理某物流公司申请再审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案:本案再审申请某物流公司(原审被告)因与被申请人焦X(原审原告)公路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之前的民事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核心争议点在于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方面是否存在错误。贾琦律师及团队接受委托后,深入分析原审案卷材料,认为原审判决符合法定再审申请条件,遂代理公司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准备了详实的申请理由与证据材料。法院经审查采纳了代理意见,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为当事人争取了至关重要的程序性胜利与缓冲时间。
结尾
贾琦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以专业的态度和高效的服务,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来,贾琦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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