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田百川律师就职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他拥有丰富的教育背景,具备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自2021年开始执业以来,田律师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从业至今,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办案技巧。
擅长领域
田百川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包括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在婚姻家事和遗产纠纷方面,他能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梳理复杂的家庭关系和财产分配问题,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合同纠纷和劳动纠纷领域,他善于梳理复杂的法律关系,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为当事人制定高效的诉讼与调解方案。而在刑事辩护中,他秉持罪刑法定原则,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多维度切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
社会职务
田百川律师不仅在法律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担任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这一社会职务体现了他在当地社会的影响力和责任感,也为他提供了更多参与社会治理和为民众发声的机会。通过政协委员的身份,他可以将法律专业知识与社会实际需求相结合,为推动当地的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处理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
2025年,田百川律师担任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相约打架。双方各自邀约人员,最终导致杨XX被殴打致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公诉机关认为罗XX作为积极参加者,与同行持械人员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田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罗XX,详细了解其参与案件的全过程、作案背景及主观心态。确认罗XX系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同时,他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自首情节、赔偿谅解等核心细节,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
在庭审中,田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论证了被告人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着重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结合其缺乏监管、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田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这一判决既依法惩处了违法犯罪行为,又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律师价值体现
在这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中,田百川律师的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首先,他精准厘清案件定性,明确辩护方向。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和查阅案卷,准确把握了罗XX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后续辩护工作找准了突破口。其次,他充分论证从轻情节,争取最优判决结果。在庭审中,他依据法律规定,详细阐述了罗XX的从轻情节,最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避免了其长期羁押对人生造成不可逆的负面影响。
此外,田律师注重教育感化,助力未成年人回归正途。在会见和庭审过程中,他耐心向罗XX讲解法律后果,引导其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危害,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同时,他积极沟通罗XX的法定代理人,告知其监管责任的重要性,推动家庭、司法形成合力,为罗XX缓刑期间的矫正和成长提供助力。最后,他践行指定辩护职责,彰显法治温度。作为指定辩护人,他严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既维护法律的威严,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指定辩护制度在保障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权、维护司法公正、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田百川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民商事纠纷解决和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在处理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中的表现,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性和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无论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还是在社会职务履行方面,田律师都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应有的素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