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中,案件往往被层层证据所包裹,事实认定如同在迷雾中摸索。2024年,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的李吉强律师接手了L某诈骗案,在证据审查与细节挖掘上展现出专业能力。
证据梳理锁定法定情节
李吉强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投入到对案卷的审查中。他仔细查阅微信转账记录、L某的供述笔录等证据,发现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且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也无异议。李律师将这些证据整理归纳,确定L某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坦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他逐字逐句核对供述内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为后续辩护奠定基础。
挖掘酌定情节体现悔罪态度
除了法定情节,李律师还深入挖掘酌定情节。他多次前往监所,与L某沟通,了解其在羁押期间的表现。通过与监所工作人员核实,得知L某遵守监所规定,表现良好。同时,考虑到L某因年龄、文化程度及经济条件限制未能退赔,但多次表示深刻忏悔。李律师将这些情况形成材料,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强调L某的悔罪态度。
据理力争实现量刑从宽
在庭审中,李律师依据梳理好的证据,紧扣“认罪认罚”“坦白”等法定从宽情节,以及悔罪态度等酌定情节,进行了有力辩护。他指出前罪已判处缓刑,本次犯罪属于漏罪,请求法院在数罪并罚时充分体现从宽政策,避免重复评价。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虽未完全采纳“降低刑期”的请求,但在公诉机关建议基础上,充分考量了相关情节,量刑结果较同类案件平均刑期降低3-6个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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