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刘振宇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开封。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50件,在刑事案件等领域有丰富经验。其主要服务客户包括各类涉及法律纠纷的个人,工作方式以诉讼为主。
聚众斗殴二审案
当事人基本情况: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X,男,汉族,大学文化,农民,中共党员。原公诉机关为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
争议焦点:一是李X是否构成持械聚众斗殴;二是李X是否应承担主要责任及原判量刑是否过重。
律师角色:担任李X的指定辩护人。
律师采取的具体法律行动:辩护人对李X犯聚众斗殴罪不持异议,但提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的事实不清;李X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判量刑畸重,请求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通过对侦查阶段李X的供述、现场监控视频、多名证人证言及同案犯供述等证据进行分析,指出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李X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李X驾车冲撞对方事发突然,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
最终结果: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所提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撤销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李X的量刑进行了纠正。
其他业务领域
除刑事案件外,刘振宇律师还深耕于人身损害赔偿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尤其专精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同时,在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等方面也有丰富实践经验,能为不同客户在多个法律领域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