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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刑事及人身损害律师刘振宇:聚众斗殴二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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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754人看过
导读: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领域。在“X聚众斗殴二审判决”案中,争议核心是李X是否构成持械斗殴及量刑过重问题。律师介入后,成功让法院采纳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意见,纠正了一审量刑。
开封刑事及人身损害律师刘振宇:聚众斗殴二审案

刑事辩护专长

刘振宇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开封。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50件,在刑事案件等领域有丰富经验。其主要服务客户包括各类涉及法律纠纷的个人,工作方式以诉讼为主。

聚众斗殴二审

当事人基本情况: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X,男,汉族,大学文化,农民,中共党员。原公诉机关为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

争议焦点:一是李X是否构成持械聚众斗殴;二是李X是否应承担主要责任及原判量刑是否过重。

律师角色:担任李X的指定辩护人。

律师采取的具体法律行动:辩护人对李X犯聚众斗殴罪不持异议,但提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的事实不清;李X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判量刑畸重,请求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通过对侦查阶段李X的供述、现场监控视频、多名证人证言同案犯供述等证据进行分析,指出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李X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李X驾车冲撞对方事发突然,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共同犯罪故意。

最终结果: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所提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撤销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一审判决,对李X的量刑进行了纠正。

其他业务领域

除刑事案件外,刘振宇律师还深耕于人身损害赔偿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尤其专精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同时,在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等方面也有丰富实践经验,能为不同客户在多个法律领域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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