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感情走到尽头,分道扬镳是常有的事儿。很多人打算去办离婚手续的时候,心里都会犯嘀咕,不知道现在办离婚是不是得经历冷静期。毕竟以前离婚可能去趟民政局,手续一办就离了,现在好像没那么简单了。这离婚冷静期到底是怎么回事,去办离婚手续到底需不需要冷静期,这成了不少人心中的疑惑。接下来咱就好好唠唠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简单来说,协议离婚是有离婚冷静期的,而且这冷静期是法律强制规定的。
比如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决定协议离婚。他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就进入了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小张突然反悔不想离了,他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二、不需要冷静期的情况
如果不是协议离婚,而是通过诉讼离婚,那就不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离婚。
三、协议离婚冷静期的操作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冷静期内的注意事项
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还是合法夫妻,要遵守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在财产方面,不能恶意转移、隐匿财产等。如果一方在冷静期内有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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