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婚姻走到尽头时,都想着赶紧去民政局把离婚手续办了,从此一别两宽。但现在离婚可不像以前那么简单直接了。新的法律规定出台后,离婚程序有了新变化,很多人就有疑问了:办理离婚去民政局都要一个月冷静期吗?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咱们就得好好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保留。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意味着,只要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确实都需要经历这个三十天的冷静期。
比如说,一对夫妻在3月1号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从这一天开始,就进入了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期间,只要有一方反悔了,不想离了,随时都能去撤回离婚申请。
二、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主要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可能只是因为一时的争吵、矛盾,在气头上就跑去民政局要离婚。等过了几天,情绪平复了,又后悔了。有了冷静期,能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让他们更加理性地去思考自己的婚姻是否真的走到了尽头。比如小两口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大吵了一架,隔天就要去离婚,要是没有冷静期,可能一气之下就离了,之后又追悔莫及。但有了冷静期,他们在这三十天里有时间慢慢冷静下来,重新审视自己的感情和婚姻。
三、冷静期内的注意事项
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双方仍然享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要妥善处理好家庭中的各项事务,包括财产、子女等。比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冷静期内仍然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转移、隐匿财产。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这样的行为,在后续的离婚程序中可以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子女抚养方面,双方也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共同关心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四、冷静期后的程序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办理时,需要携带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去申请,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想要离婚的话,就需要重新申请。比如夫妻两人在冷静期届满后的第十天,都忘记了去申请离婚证,那么就视为撤回申请,如果之后还想离婚,就得再次去民政局申请,重新经历冷静期。
离婚手续办理完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财产分割是否彻底执行,子女抚养权的具体履行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的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效果,能结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处理好离婚后的各种事宜,让你远离法律纠纷的困扰,更好地开启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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