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协议离婚要按怎样的具体流程走

协议离婚要按怎样的具体流程走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1 · 1844人看过
导读:协议离婚需按以下流程进行:首先,夫妻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然后,度过30天冷静期,期满后30天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
协议离婚要按怎样的具体流程走

在两个人的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很多夫妻会选择好聚好散,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这段关系。不过,协议离婚可不是签个协议就完事了,它有着一套明确的流程。要是不了解这些步骤,很容易在离婚过程中手忙脚乱,甚至可能耽误时间、引发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协议离婚到底要按怎样的具体流程走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小李和小张决定协议离婚,他们提前写好了离婚协议,明确了孩子归小李抚养,小张每月支付抚养费,以及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等。然后两人带着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一起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比如材料不全或者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婚姻登记机关会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内容。如果证件材料没问题,工作人员就会开始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等。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档案予以保存。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在冷静期内,小李突然觉得还是不想离婚了,他在冷静期内带着身份证和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了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后给他发了确认单。

四、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比如工作人员会仔细核对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当审查通过后,小李和小张就可以拿到离婚证,至此他们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离婚拿到离婚证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双方在履行离婚协议时出现分歧,一方不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或者分割财产;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需要对抚养安排进行调整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可核验的执业资质,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效果。他们能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