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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砀山刑事辩护律师贾琦:成功办理多起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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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0 · 1222人看过
导读:贾琦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核心业务方向为刑事辩护,兼顾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他曾办理涉案上亿的全国首起涉演唱会诈骗案,为被告人成功降低刑期;还代理某物流公司申请再审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使案件获法院提审并中止执行。

执业背景

贾琦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2015年11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7年9月起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正式执业。他现任该所刑事部主任,还担任党支部书记,同时被评为“砀山县优秀律师”“安徽省县域律师领军人才”等,拥有诸多社会职务。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每年办理各类案件上百件,担任多家企事业法律顾问。他恪守职业道德,零投诉且收获众多锦旗。其业务以刑事辩护为主,占比约80%,同时结合砀山本地实际,兼顾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和合同纠纷业务。

刑事辩护案例

在周X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中,这是由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公诉机关指控,20162018年期间,周X与吴某、谢X、陈X等人以举办“中国新歌声”等系列明星演唱会为由,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指控周X涉案数额巨大。周X被指控在2017年4月底,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骗取投资款161万元,后归还145万元,还参与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

贾琦律师接受周X及其家属委托担任辩护人。他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深入分析全案证据后认为,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夸大宣传,但项目有初步接洽和筹划,主观上无“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案发前周X已归还绝大部分款项,行为更接近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小;周X在其他共同犯罪中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有限,与主犯有明显区别。

庭审中,贾琦律师提出“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部分采纳意见,认定周X构成合同诈骗罪,但诈骗数额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刑期显著低于同案主犯。

合同纠纷案例

某物流公司(原审被告)因与被申请人焦X(原审原告)公路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之前的民事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申请再审。贾琦律师及团队接受某物流公司委托,作为再审阶段的代理人。贾琦律师深入分析原审案卷材料后,认为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符合法定再审申请条件。于是代理公司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准备了详实的申请理由与证据材料。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此案,采纳了贾琦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认为某物流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作出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这为当事人在再审审理阶段争取了重要的程序性胜利和缓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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