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是两个人携手走过一生的承诺,可现实中却有不少夫妻因为各种原因分道扬镳。在离婚时,若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另一方是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但很多人并不清楚,这个重大过错到底包含哪些情况。比如,一方在婚姻里出轨,或者实施了暴力行为,这些算不算是重大过错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聊聊离婚损害赔偿里重大过错的涵盖范围。
一、重婚行为构成重大过错
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又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对无过错方的精神和情感造成极大伤害。比如,张三在和李四婚姻存续期间,又和王五登记结婚,李四知晓后便可以此为由,在离婚时要求张三给予损害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证据,像重婚方与他人的结婚证、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邻居的证人证言等,这些都是证明重婚行为的关键材料。
二、与他人同居的重大过错认定
与他人同居不同于一般的出轨,它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例如,赵六在婚姻期间和孙七在外面租房长期共同生活。这种行为同样给无过错方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无过错方因而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在取证时,可以通过收集租房合同、小区监控录像、物业的证明等,来证实对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
三、实施家庭暴力属于重大过错
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实施侵害的行为。它包括身体暴力、言语暴力、性暴力等多种形式。比如,钱八经常对妻子周九进行殴打、辱骂,给周九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这时周九在离婚时能要求钱八给予损害赔偿。遭遇家庭暴力时,要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伤情鉴定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等,都是重要的证据材料。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自身的人身安全。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重大过错
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而遗弃则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例如,吴十长期对年迈的父母不管不顾,不提供生活费用,不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这就属于遗弃行为。被虐待或遗弃的家庭成员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在这种情况下,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居委会的调解记录、邻居的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
离婚损害赔偿确定后,后续还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赔偿金额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过错方不履行赔偿义务该怎么办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容易再次引发矛盾,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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