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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信息案:一审有罪判决,二审成功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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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0 · 1582人看过
导读:郁某一审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魏潭良律师介入二审,凭借独特辩护思路扭转乾坤。

郁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面对这一不利判决,郁某陷入绝望,随后委托了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的魏潭良律师。魏潭良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已承办100余起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二审准备:挖掘关键疑点

魏潭良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她发现,虽然现有证据表明郁某所在公司购买了大量公民个人手机号码并获利,但郁某作为财务人员,只是按照上级安排进行转账结款,对于获取信息的具体方式和用途了解有限。而且,公司购买的手机号码是否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在法律认定上存在模糊地带。魏律师决定从这些方面入手,寻找突破点。

庭审辩护:精准出击

二审庭审中,魏潭良律师提出,郁某在整个事件中处于从属地位,主观上没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故意。她只是执行上级指令,对公司行为的违法性缺乏足够认知。同时,对于涉案手机号码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需要进一步明确界定。魏律师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说明不能仅仅因为手机号码被用于非法活动,就直接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她的辩护思路清晰,观点明确,有力地反驳了公诉机关的指控。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魏潭良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对郁某的量刑进行了调整,成功为郁某实现了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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