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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从罪嫌到不起诉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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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0 · 113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姜凯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64人 执业6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120201019310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515692777
代表案例:3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姜凯文律师,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投融资法律事务中心二部副主任,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承办了大量国内及涉外疑难案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兼任山东省济南市12348法律援助律师、山东省人民广播电视台《周末说法》特邀嘉宾、济南市电视台《护航律师团》首批公益律师、2020年济南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律师代表、山东省信访局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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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面临法律制裁。在姜凯文律师的辩护下,最终检察院决定对张某不起诉,实现从有罪嫌疑到无罪结果的巨大反差。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从罪嫌到不起诉的逆转

张某,东营市A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2年被取保候审。2025年,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张某面临有罪判决的巨大压力,陷入绝望处境。此时,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姜凯文律师介入此案。

审查困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经查明,张某通过“票货分离”方式,在无实际购油情况下获取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违法事实看似清晰。这使得案件在前期对张某极为不利,有罪判决似乎不可避免。

辩护转机

姜凯文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他发现张某具有自首、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且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姜凯文律师抓住这些关键点,在辩护中强调张某犯罪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认为张某不需要判处刑罚

起诉结果

经过姜凯文律师的有效辩护,检察院最终采纳了其辩护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张某从面临有罪判决的困境中成功脱身,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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