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此类案件的处理也成为刑事辩护领域的重要课题。魏潭良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下面我们通过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来了解她的专业操作逻辑。
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7月7日,被告人仝XX、郁XX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郑州市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河南XX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安排仝XX等人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公民个人手机号及验证码,郁XX负责转账结款。2021年3月以来,公司购买54534条公民个人手机号码,非法获利50余万元,仝XX获利1万元,郁XX获利7000余元。
辩护策略制定
魏潭良律师接手案件后,深入研究案情。她注意到仝XX、郁XX作为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共同犯罪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将此作为辩护的关键要点,主张认定二人是从犯。
量刑情节争取
除了从犯认定,魏律师还充分利用其他量刑情节。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且因本案获取的大部分违法所得已追缴,可酌情从轻处罚。通过与办案机关的充分沟通,魏律师为被告人争取到减轻处罚和缓刑。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二被告人为从犯,减轻处罚。仝XX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郁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追缴二人的违法所得。这一结果体现了魏潭良律师在案件处理中精准把握法律要点和量刑情节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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