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也屡见不鲜。此类纠纷涉及合同履行、租金支付、违约责任等多方面问题,需要专业律师精准把控。潘登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深耕多年,为我们呈现了这起典型案例的精彩处理过程。
案件受理与诉求确定
2014年9月23日,原告杭州XX公司因被告XX公司未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委托潘登等律师向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原告最初诉请被告支付租金438900元及违约金119161.35元,后变更诉请为租金756567元及违约金205407.94元。
证据收集与质证
为证明主张,潘登律师协助原告收集了施工升降机租赁协议、项目部结算明细表等证据。被告对证据1、2的三性无异议,对证据3不清楚。法院对证据1、2予以认定,对证据3真实性认定,合同内容以证据1为准。潘登律师准确把握证据,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诉求合理性分析与争取
对于租金,法院根据合同约定和结算情况,认定被告应支付剩余租金756567元。在违约金方面,合同约定了较高标准,实际履行中按每日千分之三计算,原告主张按每日万分之五标准计且低于合同约定,法院予以支持。潘登律师合理调整诉求,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又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租金及相应违约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