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非法集资百亿元,从轻处罚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晓伟律师代理。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已执业多年。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尤其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其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2021年3月31日,杨XX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其家属代退缴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辩护意见:一是认为杨XX应认定为自首;二是其协助抓捕同案犯构成立功;三是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但鉴于其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案例二:虚假外汇交易平台吸收公众存款
陈晓伟律师还分享了这样一个案例。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虚假宣传外汇交易技术服务,非法吸收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
律师在了解行XX情况后,阅卷并提出辩护意见:行XX系从犯,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然而,法院认为行XX等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XX作为公司CEO应承担全部数额刑事责任,虽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判处无期徒刑。
案例三:酒后划车,检察院不起诉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和检察官充分沟通,检察院未批准逮捕。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指出张X主观恶性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等。
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干货
1.自首和立功认定:自首需满足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立功要达到协助抓捕等程度,不是所有类似行为都能认定,要符合法律规定。
2.从犯认定和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可能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时会从轻处罚,但具体还要看案件整体情况。
3.积极赔偿和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获得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量刑时会作为从宽情节考虑。
结语
通过这三个案例,我们看到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受多种因素影响。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陈晓伟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领域经验丰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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