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涉嫌电信诈骗情节严重获得轻判
本案由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高永帅律师代理。高永帅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21年开始执业,是工会调解员,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专注刑事领域,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
被告人杨XX,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2022年8月19日到22日,他和同乡前往广州,将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其中两张涉及电信诈骗案件。其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过账363052.2元,涉诈资金340042.2元。2022年9月17日,他又将银行卡密码提供给他人,该账户过账21900元,涉诈6000元。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涉诈资金346042.2元。
公诉机关指控杨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他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他承认犯罪事实,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高永帅律师认为杨XX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一是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系自首;二是在羁押中积极规劝同案犯自首;三是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小;四是认定其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
法院最终认定,杨X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虽不认定自首,但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涉嫌诈骗罪金额特别巨大获得缓刑
同样是高永帅律师代理的案件。被告人谭XX、卢XX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2023年8月25日,谭XX通过软件认识上线,伙同卢XX等人按上线指示,更换微信资料,添加好友,冒充领导与对方沟通,要求添加指定微信号。卢XX、严XX添加的好友按要求添加微信后,对方要求转账,但因被害人警觉未遂。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
公诉机关认为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是犯罪未遂且为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高永帅律师为谭XX辩护,指出其行为属诈骗未遂,无其他加重情节,是从犯,不应承担全部诈骗金额责任。卢XX的辩护人也提出卢XX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是从犯,犯罪未遂,主观心态不强,应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谭XX是坦白,卢XX是自首,二人自愿认罪认罚,是从犯且犯罪未遂,最终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法律干货
1.主动配合调查:如果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配合调查,有可能被认定为自首,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2.积极立功: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等立功行为,对案件办理有积极作用,也可能从轻处罚。
3.认清获利事实:涉及违法犯罪时,对于获利金额要有清晰认知,若证据不足,不应被随意认定,要及时向律师说明情况。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即使面临严重指控,也有机会争取到轻判或缓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本案代理律师高永帅,执业于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位于湖北黄冈黄州区赤壁大道特3号空港供应链大厦15层,他会以专业的态度为当事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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