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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刑事辩护律师郑勇:专精网络与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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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743人看过
导读:郑勇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他已承办案件超5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300余件,主要涉及网络犯罪、职务犯罪等。典型案件如博某抢劫杀人案二审改判无罪,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侦查阶段不予批捕。
四川凉山刑事辩护律师郑勇:专精网络与职务犯罪

执业背景

郑勇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09年起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四川迈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凉山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在攀西地区是唯一专注刑事案件的精英团队。他的客户涉及各类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凭借对案件准确判断、对证据透彻分析以及法庭上有理有节的辩护,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抢劫杀人改判

在博某抢劫杀人案中,郑勇所在的辩护团队紧密协作。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在前述过程中博某均被认定有罪。但郑勇团队坚持为博某辩护,最终在二审时直接改判博某无罪,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生产销售案不批捕

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中,涉案汽车机油价值3000多万元。在侦查阶段,郑勇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了该意见,对张某不予批捕,避免了当事人被错误羁押

滥伐林木起诉

被害人吴XX控告吴X等人砍伐其承包地价值500多万元的果树,要求追究滥伐林木刑事责任。郑勇先向公安机关提出吴X等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法律意见,未被采纳。公安机关报捕后,他又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获检察机关采纳。后来公安机关直诉,他提出涉案林木并非《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及犯罪主体不适格等法律意见,建议不起诉。最终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并采纳其意见,对吴X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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