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裘XX一脸急切,他认为自己的500万债权必须得到清偿;而程XX、吴XX则满脸忧虑,担心名下财产被分割。一场围绕500万债权代位析产的纠纷在此激烈展开。
案件起因
西XX公民裘XX与吴XX存在两笔共计500万元的借贷纠纷,债权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后,裘XX申请强制执行却未获足额清偿。由于吴XX与程XX已离婚,裘XX以债权人代位析产为由,将吴XX、程XX及二人之子吴XX诉至法院,要求分割程XX、吴XX名下现有存款、基金、保险产品等财产,以及吴XX与程XX婚姻存续期间出售房产、车辆的款项和房屋租金收益,主张吴XX对上述财产享有50%所有权用于偿债。程XX、吴XX感到十分无助,于是委托陈俊宇律师代理本案。
律师应对
陈俊宇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积极准备应诉答辩。律师精准界定债权人代位析产的法定构成要件与析产对象范围,成功论证阶段性收入不属于法定析产范畴,从法律层面否定了原告的核心诉求基础。同时,结合程XX另案已获支持的离婚后财产补偿判决,清晰梳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证明吴XX对程XX存在未清偿债务,且金额超出现有可分割财产份额,凸显原告诉求的不合理性。
案件结局
经过激烈的庭审交锋,法院审理认为,债权人代位析产的对象应是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且尚未分割的现有财产,裘XX主张的婚姻存续期间出售房产、车辆款项及租金收益,均属于阶段性收入,已在家庭生活中支出或转化为其他财产,不属于离婚时需分割的共同财产。最终,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裘XX的全部诉讼请求。陈俊宇律师通过严谨的答辩思路、扎实的证据梳理和专业的法律论证,全面维护了程XX、吴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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